收集个人资料声明

 

香港浸会大学知识转移处(本处)会依照《个人资料(私隐)条例》的有关条文处理及保密你的个人资料。 如欲报名参与本处活动,请按表格要求提供个人资料,并确保资料完整准确,收集的资料将保留直到完成使用所要求的资料为止。部分个人资料是为了所述目的而必须提供,但其他资料可自愿提供。收集表格将列明那些是可自愿提供的资料。

 

若获得你的同意或表示不反对,收集的个人资料(如姓名、联络资料)将保留至日后用作本处之传讯、课程/活动推广或其他直接相关目的。本处所持有关于你的个人资料将予保密,但可能会为了上述目的与大学适当的人员及单位共享。

 

根据香港的《个人资料(私隐)条例》,你有权要求查阅及改正本处所持有关于你的个人资料。请填写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公署指定的《查阅资料要求表格》(表格OPS003  修订日期为 2012 年 9 月),查阅资料。提出改正资料要求时,请以书面形式,发送至电邮地址: licensing-kto@hkbu.edu.hk 。大学可能会向你收取查阅资料的行政费用,但改正资料则为免费。

 

浸会大学私隐声明